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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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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8 00: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的个税新规,对那些正好卡在个税起征点下的职工最“不利”。目前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在此标准线以下的收入群体只要将补贴纳入,绝大部分人就会成为纳税群体,税收增加而他们用以养家糊口的工资并没有增加。这种“国进民退”的做法,很容易引发社会的不满情绪。(2009年11月27日 08:46:33  来源:新华职场综合)
     财政部辛苦了!发布为了减缓今年的税收压力,房补、饭补、交通补助都要缴个税的《通知》可谓处心积虑,有点无所不用其极的味道。对此,有评论指出:饭补等福利也缴税 百姓"无奈"胜过"关心"。
     确实,财政部此举不存在违法之处,只是“狠”了一点。对于大部分纳税人而言,在公款吃喝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公车消费挥霍大量财政支出,房价高的离谱的今天,对于房补、饭补、交通补助都要征个税,是不是加重了负担,大概是显而易见的。关于这一点,是否得民心合民意,可能也有过评估。只是人们不得而知,因此,大多数人群也只能无奈,叹息了。
      个税的征收,有着第二次分配,杀富济贫,使得社会分配更加合理之说。这种说法是否合理,值得怀疑。因为只要看一下个税纳税人的比例,就不难得出与此说相反的结论。既如此,何必冠之“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名称,直接称之为“个人收入税”好像更加贴切。
      就说对于“饭补”征税来说吧。地球人都知道工作是为了吃饭的。而全国人都知道,富人和官员们吃饭就是工作。区别仅仅在于,有些人是吃饭不太容易,有些人则是吃饭太多成为负担。有些人为了生存要省吃俭用,有些人为了生存要大吃大喝。所以,每天能有5-10元“饭补”是幸运的纳税人。每天能吃喝不差钱的,则不会在乎有没有“饭补”。道理很简单,有些“饭补”或者计入经营成本,或者就来自财政拨款。“盒饭”是不能够和“宴会”相比较的。幸运的纳税人当然无法和幸福的少数人攀比。
      据说财政部下属的专家认为,此举对中低收入者影响不大,对中低收入者是“失去了一只鸡”,而大国企与大机关单位是“失去了一头牛”。而坊间批评之声众多,指责在内需不振时不降个税反而加税,是与民争利抑制消费。
      窃以为,能够因此“失去了一头牛”的人,肯定比因此“失去了一只鸡”的人少。和乞丐不足以和龙王比宝的道理相似,“鸡”和“牛”也不是一个档次。只可惜,能够弥补财政收入“牛人”太少,只好拿着“鸡群”充数。
     有数据指出,我国用于社会各种福利的费用占GDP的5%,而美国用于社会各种福利的费用占GDP的的35%。不知道这样的数据是否真实,但是还有很多国家用于社会各种福利的费用比美国还要高的多,这恐怕是不争的事实吧?!
     另外,据今天的《经济参考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前瞻:少取多予还富于民一文中指出:真正提高居民收入,首先要做的就是尽快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即由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借用专家的话是必须实现由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的转型。政府不能再单纯追求GDP数字增长,应该下决心压缩过多的建设投资,通过减税让利等方式将经济增长的成果还富于民,并不断改善公共服务,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财政部是否以为然能
游客:匿名[124.238.6.*] 举报
“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全球第一,中国的贫富差距全球第一,在GDP排名**位的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没有征收富人税的国家”这不是我说的,是北京*****一位国家级教授刚刚讲课讲到的,他说,我只讨论宏观经济,只谈具体数字,与政治无关。这些现状的造成,不明而喻。在中国最不金贵的就是民心民意。

发表于 2009-11-29 01: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one word, Fuck!

发表于 2009-11-29 08: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地看了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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