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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摄影家协会发起并主办2011年《清远市第四届摄影艺术展》,即日起向摄影爱好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征稿,作品将于2011年11-12月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期间展出。
征稿内容如下:
一、规则
1、清远市摄影艺术展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创新,推进摄影艺术形式、风格、流派的健康发展,使摄影艺术在服务社会大众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2、本会会员及居住在清远市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3、所有来稿题材、体裁不限、提倡新作,欢迎清远市题材的作品,在清远市摄影家协会举办的摄影展已经展览过的作品谢绝参加。
4、对参评作品要求:作品尺寸为5R,原文件JPG尺寸不得小于3000X2000像素,JPG文件不少于3M。
5、每位参赛者每类别作品限交不超过20张(组)。
6、组照算一张,在作品背后填写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题目、注明类别,同时提交电子文件否则不予接纳参赛。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7、所有入选获奖作品,本会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网站、展览、印刷等出版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二、评委组成
本届展览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至少有5-7人组成,邀请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专家及本市的摄影专家担任评委为使评比尽量公平公开。评选时向影友开放。
三、类别与奖项设置
本届展览拟分A、B二类,入选作品共计 120幅,视收到各类别张数调整各类别入选数量。
A类:社会生活类(包括人文风情、新闻、纪实等,A类作品不得修改原始数据)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优秀奖10名 入选40幅
B类:艺术作品类(包括自然风光、人文景观、城市风光、动植物等)
金奖1名 银奖2名 铜奖3名 优秀奖10名 入选40幅
凡在本届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获得本会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四、时间安排
截稿日期: 2011年10月20日 (以交到协会时间为准)。
评选日期: 2011年10月23日
展 览: 2011年11-12月 (连州国际摄影年展期间)
五、送稿地址:清远市摄影家协会联络处
清远市新城区银泉北路广播电视台对面中富-金鹰摄影冲印店(电话:3378788)
联系人:陈光颂13802892213 潘赣明 13622932122
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清远市摄影家协会
2011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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