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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9: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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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虽然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但最后走入婚姻殿堂的又有多少? 它大大宽限了大家选择的自由度,一次同居不合就两次?三次?像租房子吗?住得不舒服我可以随时退,这是对爱情的一种轻视,对爱情观的一种颠覆,别说不相信爱情,也别说爱情可以当饭吃吗?君不见,电视、电影、书籍……的主题都是关于爱情,足见爱情是每个人心中所求,别让社会发展的大浪掩没了它的本质,在这世间,唯一能让我们在失望的时候不觉得悲苦;在受尽磨难之后仍然能重新再来;就算在极其简陋的环境也能感到满满的幸福的,就是那深沉宽广的爱。婚姻是神圣的,从最初的悸动,到相互了解,相互磨合,始终相互牵引着,怀着对未来生活共同追求,准备好接受婚姻带来一切后果的勇气,携手步入婚姻殿堂,从此风雨同舟,甘苦与共,不想着退后,只顾向前,接受生活给予的种种磨难,一起创造一个温馨美满的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婚姻最美好的向往。
综上所述,分析利弊,权衡得失,婚前同居弊大于利,不提倡婚前同居。——引自清地艾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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