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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帖子内页:维权已经结束

日出东方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09:27   来自PC
支持维权!
阿清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09:40   来自PC
角色加油!
布衣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0:09   来自PC
侵权方申请和解,正在谈赔偿价钱。:victory:
摄驴四哥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0:20   来自PC
我的同一机位的照片也是到处用,我只是给过一个政府部门用,现在外国都有了我俩同时拍摄的)
小莫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0:47   来自PC
维权真的好艰苦的,而且惹了什么人都不知道
光头李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0:48   来自PC
秒杀了!!!祝贺维权胜利结束!!!
角色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1:51   来自PC
官司在最后准备开庭时间达成和解,对方青铜广告公司赔偿一定数目的金额,也算是圆满了结,但这单官司都做了半年,去了多次法院,并花了不少的时间,打官司是一件费神费时的事,一般不想搞。为什么非要盗用呢?正常讲好价使用不好吗?

在此向关注和支持的网友讲声:非常感谢!
林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1:56   来自PC
恭喜恭喜,维权成功...
青青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2:47   来自PC
恭喜!维权成功!
普洱人家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3:42   来自PC
恭喜!维权成功!:victory:
银河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14:44   来自PC
恭喜!维权成功
笔架山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20:00   来自PC
恭喜!维权成功
秋天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6日 22:23   来自PC
恭喜角色大师!:victory:
文哥仔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7日 00:25   来自PC
不说两句似乎显示不出高风亮节,“支持维权”
硕鼠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7日 06:38   来自PC
打官司是费神费时的功夫,那天老百姓喜欢上打官司,那才叫走上法治时代~:victory:
角色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7日 11:23   来自PC
容忍是错误的,期待光头李鬼维权行动的成功。
秋天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7日 17:24   来自PC
打官司是费神费时的功夫,那天老百姓喜欢上打官司,那才叫走上法治时代~:victory:

经典!
摄驴四哥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2年4月9日 09:46   来自PC
走向法治,尊重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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