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IQ题啊!市医院的诊断信不过。:lol :lol
说真的,如果是我的儿子,我会反对结婚,但如果他坚持,就由得距~
结婚,其实只是一种形式,一个合法同居的凭证,一个能让下一代存在合法身份的办法。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抛开“国际顶尖的神经外科医生”的前提,支持26岁孩子的意见。
[ 本帖最后由 狩猎者老白 于 2009-11-11 14:45 编辑 ]
截止日期已经故去那么多天了,还不见楼主揭秘的?dd77001
结吧,反正那个女孩死了,那个男的还可以重新找一个的嘛~先跟自己喜欢的人结婚了再算吧~
原帖由 当然 于 2009-11-9 12:45 发表 
早过了5天。。。怎么不见下文
用意就是:找个话题吹水:)
原帖由 日出东方 于 2009-10-20 09:56 发表 
何必非要结婚这个形式?当然是先治病才考虑其他的问题,如果为了给女孩信心,完全可以订婚。
东方给出了完美的答案
结婚不是闹着玩的,是要负责任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