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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e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1日 20:40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1 20:33 发表

中国移动都算小公司,请问什么是大公司呀,还有,这是绝对真实的,为什么要虚构。还有,住在同一地方,是因为大家都是分派到这个地方,并不是因为公司小。


金融风暴真厉害,移动都没落了呀。;P
阿甘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1日 23:09   来自PC
中国移动?有前途,慢慢捱吧……
布衣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1日 23:37   来自PC
原帖由 lok 于 2009-1-11 15:33 发表

我的意见是,揍他!


还要做得巧妙.
布衣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1日 23:39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1 17:32 发表

:L 我不敢,他这么恐怖,我连看到他都怕啊。。。。。


:lol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区别了.
格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2日 10:25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1 20:33 发表

中国移动都算小公司,请问什么是大公司呀,还有,这是绝对真实的,为什么要虚构。还有,住在同一地方,是因为大家都是分派到这个地方,并不是因为公司小。


YUYA所说之词,只是好心一片,但我觉得你不接受之余,对于关心你的朋友你带有反感情绪,如果你不接受或觉得我们所说之词不中听,那我们不会再发表任何意见的。只是自己万事要小心些。希望你工作同生活都快乐。
楚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2日 10:52   来自PC
这种同事,敬而远之是最好的处理。

这年头,谁怕谁呀!不主动攻击,也决不软弱退让。

当作考验你的智慧的一次磨练吧。
心仪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2日 10:54   来自PC
不想讨论一个打女人的男人!!!
lok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2日 17:24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1 17:30 发表

赞成:'( 我也太可怜了,除了上班对着他,下班还要对着他,他还逼我和他一起吃饭,如果我唔制就话我无团队精神,唉,好霸权主义的人呀。。。。。


装醉揍他。
夏枯草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2日 17:52   来自PC
生活就系甘哏了,你身边哏人同买事都会影响你哏生活,个个人都会有压力咖,只系每个人哏发泄方式都唔一样。

支持花花哏说法,用宽容哏心态去对待,等距酒醒后坐低冷静甘倾下。
粤北第一跑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07:45   来自PC
趁他醉的时候,在他脸上划上老虎的样子,等他第二天一觉醒来,突然感觉自己怎么变老虎了——人见人怕;P
日出东方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07:57   来自PC
原帖由 粤北第一跑 于 2009-1-13 07:45 发表

趁他醉的时候,在他脸上划上老虎的样子,等他第二天一觉醒来,突然感觉自己怎么变老虎了——人见人怕;P


这样都想得到,真是佩服;P
自然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08:52   来自PC
这也不成,那也不好,问题的症结还是在楼主呀!自己处理吧!dd78001
热带雨林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09:36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1 20:33 发表

中国移动都算小公司,请问什么是大公司呀,还有,这是绝对真实的,为什么要虚构。还有,住在同一地方,是因为大家都是分派到这个地方,并不是因为公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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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哥素有打抱不平爱管闲事之怪癖,如果你是有勇气敢于面对现实,我可以帮忙给你妥善解决(当然不会是有任何的暴力行为),我在不牵连你本人的情况下,通过中移公司有关行政上司对他的警告,让他收敛知错自改,可否?但是,我是不赞同你的软弱,女孩子走向社会后,一定要坚强勇敢,特别是原则性的问题更是不能有半点的含糊。今晚我应邀参加你公司的“春节团拜晚会”,如果你在现场,你想解决困扰你的问题,可和我联系;如果不方便可信息详告你的想法。作为“北江网”的一个普通的网友,我和所有关注的网友一道为你祝福!

[ 本帖最后由 热带雨林 于 2009-3-11 18:56 编辑 ]
日出东方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09:53   来自PC
原帖由 热带雨林 于 2009-1-13 09:36 发表

本大哥素有打抱不平爱管闲事之怪癖,如果你是有勇气敢于面对现实,我可以帮忙给你妥善解决(当然不会是有任何的暴力行为),我在不牵连你本人的情况下,通过中移公司有关行政上司对他的警告,让他收敛知错自改,可否?但是,我是不赞同你的软弱,女孩子走向社会后,一定要坚强勇敢,特别是原则性的问题更是不能有半点的含糊。...


有雨林大哥出面,没有什么搞不惦的事情,哈。
王小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10:27   来自PC
危险动物,生人勿近,同住一处,难免出事。dd66001
烫烫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16:36   来自PC
原帖由 lok 于 2009-1-12 17:24 发表

装醉揍他。


我也是如此想,你不仁,我不义!哼哼!看他以后还敢不敢如此放肆!
猜猜菜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17:08   来自PC
惹不起躲得起,相约女伴另外租房子咯。。。。dd75001
响铃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3日 17:26   来自PC
为雨林兄侠肝义胆,凛然正气喝彩!就为北江的这股正气,身为北江网友而特感骄傲、自豪!
心愿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4日 03:09   来自PC
原帖由 晶莹剔透 于 2009-1-10 06:46 发表

后续,在宿舍睡到四点15分,我感觉危险到了,就出厅看看,结果,他用电热棒烧得水桶着火了,唉,我又给自己和同事执番条命,如果一直烧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呀。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呀,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以后的工作 ...




呃,现在的公司流行男女共屋的么,怎么会用电热棒,相当奇怪的组合喔
黄土高坡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月14日 08:42   来自PC
这么恐怖,吃饭,哪有逼迫的,爱吃什么就吃什么嘛?团队精神也不能这么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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