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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13   来自PC
原帖由 小美 于 2009-8-3 14:47 发表

别太在意过去了的他,不值得,像小怡说的,那只是一个梦,一个恶梦


dd85001 讨厌恶梦,小美,可不可以送我一个美梦?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14   来自PC
原帖由 温暖 于 2009-8-3 17:12 发表

楼主这份感情是你自己,他有没有爱过你对于你朋友一点也不重要,对于你却很重要。

有时候相信自己被爱过,总好过相信自己被玩弄感情。那一样快乐你就相信那一样吧!


只是讨厌他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还要是做这样的事!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15   来自PC
原帖由 高山流水 于 2009-8-3 17:42 发表

相信自己被爱过,把爱珍藏,留一个美好回忆!


我要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15   来自PC
原帖由 栗子 于 2009-8-3 22:53 发表

老土的说句 时间是很好的疗伤、、、

过去了 其实也没什么

慢慢、、、dd64001


找一个比他更帅,更好滴?努力努力dd68001
adminaco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15   来自PC
原帖由 feya 于 2009-8-3 23:15 发表

我要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恨死他、.....


你越是这样子,你就越伤到自己,又何必呢?:L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3日 23:23   来自PC
原帖由 黑豹 于 2009-8-3 23:15 发表

你越是这样子,你就越伤到自己,又何必呢?:L


不恨他就会想他了,所以只能恨了!那样我会好过点喽!
文文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0:08   来自PC
心痛的感觉。。。缘来如此。。。
晚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1:47   来自PC
dd78001 要买凶吗?
小二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2:17   来自PC
何必回首,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时间会冲淡这一切,往好的方面想,也许这样会比较好,这也许是一种考验.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8:43   来自PC
原帖由 文文 于 2009-8-4 00:08 发表

心痛的感觉。。。缘来如此。。。


心痛的感觉好痛!:Q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8:44   来自PC
原帖由 晚风 于 2009-8-4 01:47 发表

dd78001 要买凶吗?


如果可以不用负责,我都想!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08:45   来自PC
原帖由 小二 于 2009-8-4 02:17 发表

何必回首,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时间会冲淡这一切,往好的方面想,也许这样会比较好,这也许是一种考验.


这种考验,太让人难堪了!
楠楠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0:49   来自PC
呆呆看着面前要拍结婚照的两个人问:“她是谁?”“我老婆,我要结婚了。”“那我又是谁?”“她有了,我要结婚了”...

是真实的,最起码他应该比这个好吧,他是在与你分手后,可这个:L :L :L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3:06   来自PC
原帖由 楠楠 于 2009-8-4 10:49 发表

呆呆看着面前要拍结婚照的两个人问:“她是谁?”“我老婆,我要结婚了。”“那我又是谁?”“她有了,我要结婚了”...

是真实的,最起码他应该比这个好吧,他是在与你分手后,可这个:L :L :L


dd63001 咀咒那些坏男人!

他更可恶,但他应该不是故意让她看到的吧,而我的他却故意踩进来,故意踩在我回家的那一条路上!
小怡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5:55   来自PC
心儿,很简单的一个方法,把那个公开,让公众都认识这个人,大家都BS他,
老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6:55   来自PC
楼主不必激动,不必伤心····

生活依然要继续······

难道分手就一定要成为仇人?

大可不必!
happy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6:55   来自PC
原帖由 小怡 于 2009-8-4 15:55 发表

心儿,很简单的一个方法,把那个公开,让公众都认识这个人,大家都BS他,


绝~~~:funk: :funk:

那个人应该不会是俺吧?:$ :$

如果不是俺的话,支持公开~~;P ;P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7:03   来自PC
原帖由 小怡 于 2009-8-4 15:55 发表

心儿,很简单的一个方法,把那个公开,让公众都认识这个人,大家都BS他,


累了,好像不想再搞太多事情,小怡dd48001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7:04   来自PC
原帖由 老狼 于 2009-8-4 16:55 发表

楼主不必激动,不必伤心····

生活依然要继续······

难道分手就一定要成为仇人?

大可不必!


是他要踩进我的生活!
伈倪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4日 17:05   来自PC
原帖由 happy 于 2009-8-4 16:55 发表

绝~~~:funk: :funk:

那个人应该不会是俺吧?:$ :$

如果不是俺的话,支持公开~~;P ;P


公开你,那不是帮你做免费广告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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