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提出《清远北江自行车队规程(讨论稿)》,请大家进行讨论,以期不断完善,共同推动清远自行车运动向“更快、更强”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清远北江自行车队"是民间自发成立的自行车爱好者组织。
第二条 车队所在地:广东省清远市.
第三条 车队名称: 清远北江自行车队.
第四条 成员网络交流场所:清远运动休闲网:
www.qysport.com。QQ群: 61296561
第二章 车队宗旨
第五条 以“健康、和谐、环保、进步”为宗旨;倡导文明、健康、时尚、快乐的生活方式;弘扬磨练意志、锻炼体魄、挑战自我的积极进取精神;营造平等、团结、友爱、宽容、互助的车友氛围。
第六条 车队立足于清远本地区,积极开展自行车户外运动,以及相关文化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本地区自行车运动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 车队口号“健康生活、快乐骑行”(暂定).
第三章 车队组织
第八条 车队设管理团队,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技术顾问2名。
第九条 车队管理团队的职责:
a.制定车队发展计划、训练计划等;
b.协调车队各种外部关系;
c.发展、吸收并管理队员;
d.收集自行车知识的相关资料、自行车活动和比赛信息等,提供给队员间学习交流。
e.组织自行车户外运动,观摩、参加国内外各类比赛,协助开展相关环保公益活动。
第十条 车队管理团队成员的任免,由车队队员共同投票选举。
第四章 车队队员
第十一条 加入车队的条件: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自愿遵守车队的章程.
b.年满18周岁,且完全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c.有一定的业余时间,且得到家庭的支持.
d.热爱自然,爱护生态环境,热爱自行车户外运动,支持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e.拥有变速性能良好,刹车系统完备的山地车或公路车(XC),以及头盔,手套等基本装备,原则上要求配备骑行服.
第十二条 队员权利:
a.有参加车队各种活动的权利.
b.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车队的权利.
c.对车队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 队员义务:
a.有遵守车队规章制度,维护车队以及自行车运动爱好者声誉和形象,坚持车队宗旨的义务.
b.有积极参加车队各种活动的义务,有为车队发展壮大作贡献的义务;
c.有坚持参加并完成各项训练活动、比赛赛事的义务;
d.队员应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团结互助,人道主义,救死扶伤的精神.
第五章 车队活动
第十四条 活动的形式:
a.按质按量完成训练计划,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类自行车交流活动、比赛;
b.开展与各地自行车爱好者的竞技、咨讯交流活动,
第十五条 活动的纪律:
a.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爱护自然、保护环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及信仰;
b.注重团结,互相帮助,爱护集体,不做任何有损于集体及其他人的言行;
c.积极参加车队组织的各项活动,长时间或多次缺席活动者将劝退。
第十六条 活动的费用:
a.小型活动费用一律采取AA制.
b.大型活动(如比赛、跨地区交流等)所产生的组织费用,相应由组织者收取必要的费用,在每次活动前公布预算,活动后公布节余,多退少补。
c.车队管理团队和队员都应想方设法为车队筹集活动经费。
第十七条 在活动中如发生事前难以预料的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车队管理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车队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活动中因个人因素和不可抗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和伤害,车队以及各队员之间不负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队员应自主购买相关的户外出行保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清远北江自行车队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规程解释权属清远北江自行车队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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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虎行天下自行车队规(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