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墓地使用期限并非20年 一般为50年或70年:
中国民政部有关负责人4日说,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近期,有媒体报道称“墓地的使用期限为20年”,这种提法存在误区。
据介绍,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占用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致,所谓“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护墓费以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延长,其土地上的墓地使用年限应自动延长。
(网上)
嗯,其实这段话是绕口令来的。使用年限是50-70年,可“护墓费”是20年。“只要按期交纳护墓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地”。意思就是说,20年到了,护墓费就到期了,得交费了。不交费,照样把骨灰扒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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