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亏了100块:21+79
那3块利润虽然不是成本,但也应该计算进王老板的经营所亏中去!
不对,王老板亏掉的不止97元。
货品成本:18元
被人用假钞骗走:79元
退还给街坊:100元
被人用假钞买走的货品市值: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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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18元
赖伯花8元钱买了一只鸡回来,9元钱把它卖给了花花。后来赖伯想想觉得不爽,于是又花了10元钱从花花手中把这只鸡买了回来。然后11元把这只鸡再卖掉。大家说,赖伯赚了多少钱?
赖伯花8元钱买了一只鸡回来,9元钱把它卖给了花花。后来赖伯想想觉得不爽,于是又花了10元钱从花花手中把这只鸡买了回来。然后11元把这只鸡再卖掉。大家说,赖伯赚了多少钱?
总支出=8+10=18
总收入=9+11=20
总收入-总支出=2元
赖伯赚了2元!要请客!去HM!
原帖由 亦意 于 2008-10-24 10:44 发表 
赖伯花8元钱买了一只鸡回来,9元钱把它卖给了花花。后来赖伯想想觉得不爽,于是又花了10元钱从花花手中把这只鸡买了回来。然后11元把这只鸡再卖掉。大家说,赖伯赚了多少钱?
tzm331 俺给亦意弄晕了...
97元
和邻居换钱是障眼法,可省去
实际上收了100元假币等于没收钱,损失是白给了年轻人一件礼物和79元,衣服的成本是18元
共损失18+79=97元
成本18+找年轻人的79+赔街坊100=实际损失197
100+18-21=97(元)
[ 本帖最后由 当然 于 2008-10-24 17:34 编辑 ]
200元
100 + 79 + 21 =200
还街坊假钱 找钱给年轻人 货物价值和期望收益
这个问题系出自上海心灵探索课题,从数字来算的话老板亏97元100元-了赚的3元=97元,从经济学来说老板亏了103元,因为由始至终老板都只是用了100元或等值的货物可以有赚3元的。
原帖由 自然风 于 2008-10-24 10:49 发表 
总支出=8+10=18
总收入=9+11=20
总收入-总支出=2元
赖伯赚了2元!要请客!去HM!
赞同!
原帖由 黑豹 于 2008-10-24 23:10 发表 
此贴应该转到谈天说地版面。
花花,你怎么搞的啊?
老黑,这可是财经资讯类的讨论话题,完全没放错地方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