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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  楼主
发表于 2013年6月12日 14:01   来自PC
文 / 四十老酒

厦门陈水总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弱势群体的一员,也本是应该受到社会关注和同情的一员。但由于其人生最后的一步却跌入了万劫不复的十八层地狱,去接受灵魂的火炼,世代与天堂无缘。按照中国民间的说法,陈水总这类人死后灵魂将被打入第十六层地狱——火山地狱,接受永远的火烧而不死。就是这样一位罪孽深重之人却在网络上受到一片辩护和叫好。

当今世界,在任何社会制度的国家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的罪犯受到了哪些人的辩护和叫好呢?不用细想也能得知答案,肯定是那些对现实不满正愁找不到素材的朋友们,还有那些为了个人利益跟着瞎起哄的网络老二们。对现实不满多来自于两类人,一类左,一类右。他们喊出的不满之词水火不容,南北不一,但他们的结论是惊人的一致——政府行为是犯罪的根源,再往前一步他们的目标也就一定会趋于一致。 看看网络上陈水总的辩护词,什么独裁专制,什么缺乏民主法治,什么贪官污吏,什么贫富差距,统统说明了他们的结论的确是出奇的一致——政府要为犯罪买单。

此类辩护词由来已久,形成有渊源。从2004年云大宿舍连杀四位同学的马加爵,到2006年北京中关村刀刺城管队长的崔英杰,又到2012年重庆色诱官员的赵红霞,再到今日火烧公交的陈水总,对他们的辩护词至今没见到新花样。这些老花样的辩护词还有一个统一的理论基础——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不难看出,这是毛泽东的阶级斗争理论,令人喷饭的是,“左”可以打出毛泽东的理论,“右“却也打出毛泽东的理论,难道毛泽东是左右派共同的指路人?这一奇怪的现象真叫人目瞪口呆,惊诧之余我也有些恍然之悟,伟人毛泽东是被压迫者的指路人,是弱势大众的代言人,但其光辉思想也可以成为实用主义者的拿来之物。

有点跑题,言归正传。厦门陈水总真是被压迫的无路可走吗?辩护者们列举了很多数据,其中有一条是22次上访无果,其实是多次到社区要低保,还有10次是到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更改户口年龄以骗取养老保险,这和法律意义上的上访风马牛不相及。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据中山社区居委会出具材料显示,陈水总所居住的社区多次为其办理低保,2005年每月725元,2006年每月795元,2008年没月840元。社区还多次为其介绍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3月,陈水总通过社区的介绍,至厦门佳瑞房地产开发公司上班,9个月后辞职。5个月后,陈水总重新找到了工作,是厦门一家负责旧城改造的物业公司,当时陈水总的工资是每月2000元左右,有三险一金。2012年2月,陈水总又离开所工作的物业公司。社区为陈水总介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间,在厦门一家物业管理公司任保安,这份工作维持了不到4个月。陈水总工作期间,按规定被停止享受国家低保。但从陈水总不断辞职,不断申领低保的反复动作来看,不排除陈个人的想法是,出去找个不累的工作挣2000元,再同时领取国家低保800元日子多舒坦。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那就造反有理。这就是一个罪犯的逻辑,一条犯罪之路。

一条犯罪之路其实就是一条个人主义膨胀之路,一条个人私欲不满之路。其犯罪根源首先在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个人主义。若找社会根源,只能是精英们鼓吹的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的腐败思想,这种腐败思想必定产生出一个又一个陈水总。辩护者们却完全无视这一基本情况及社会思潮,大打社会腐败,造反有理之牌,不得不叫人怀疑醉翁之意不在酒了。这种辩护和叫好催生着争当反社会“英雄”的陈水总们,早已成为社会犯罪的催化剂。


共6条回帖只看楼主
新驴友小龙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2日 16:16   来自PC
:lol社会不公 引发人民情绪不安于现状
吴老太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2日 16:47   来自PC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时,那就造反有理。这就是一个罪犯的逻辑,一条犯罪之路。

说得好
牛一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2日 20:36   来自PC
对此类犯罪的辩护与叫好,无疑是鼓励犯罪,最后受伤害的始终是民众。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必须对陈水总这类害人虫给予狠狠的批判。让后来人觉醒。
金枪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2日 23:07   来自PC
:o
MIAO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4日 22:01   来自PC
什么社会思潮、社会腐败、造反有理的,好似属政治吧:Q,难懂。
行至水尽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13年6月17日 16:18   来自PC
一股气息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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