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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aco  楼主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01   来自PC

各位车友大家好,我是沙头角的林子,在磨房并不活跃!车友雷霆出事后的几分钟内,正好我邻居驾车经过现场,是现场的第一目击证人!当时我带着布吉群的车友在恩上村越野后偶遇无鬼队伍。他们先行下山。接到他们电话后我马上到了事发现场!雷霆车友已经被120接走!
鉴于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应磨房管理员阿金的邀请,发此新帖!以后雷霆车友的最新消息以此贴为准!请大家不要猜疑以免影响视听!也欢迎大家在此了解、交流、讨论雷霆事故的教训,本人愿意在此解答车友我所了解的一切,谢谢大家!
    下面我为关心雷霆车友(以下称雷霆)的各位朋友通报现在我了解的情况!
    1、雷霆82年生,是飞扬俱乐部山地车群的车友,平时群里活动不多。就职于坂田富士康,平时经常与富士康的几位车友一起活动,出事时是单飞(教训)!
    2、出事地点是伯公坳往莲塘方向约2KM的5055103灯杆处!车友雷霆下山右拐不及越线撞中交通事故方小车(暂称为事故方车)前脸(目击者说事故方车在正常车道行驶,有事故现场照片),随后下半身撞击汽车前整流罩,身体撞裂副驾驶玻璃,副驾驶位右上方车壳被撞变形,应该是头部撞击痕迹。雷霆当时戴了头盔!随后翻过车厢落在事故车后半部车体与隔离栏之间,不排除与隔离栏有撞击!事故经过与责任以交警部门事故鉴定为准!
      3、雷霆现于沙头角盐田区人民医院6楼ICU病房抢救。本人已经携几位车友见过病人母亲和亲属!出事时间是五月十日(星期日)下午接近四点!事故车为粤B 09Q78-BORA车,该车第三者险已逾期六天。事故时车内三人,车主为潮州人!车友单飞出事!交警部门事故鉴定还没有出来!
    4、现在车友的伤势情况通报如下:脑干受伤、右脸颊骨、下颌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球已于5月12日下午手术摘除!右脸部,口腔,鼻腔完全变形,截止5月12日晚9点,车友仍陷深度昏迷中!并没有脱离危险!目前事故方车主已经支付医院医疗费一万元,截止5月12日晚9点,治疗费用已经超过2万元。
    5、富士康领导已经来看过雷霆!
    6、现在各方面均正在等交警部门出事故鉴定划分责任!
    7、病人家属10日晚10点知道雷霆出事,父亲当晚到了医院,母亲今天已经到医院的。
    8、据医院方面说前期治疗费用需要15万元!
    9、雷霆的一位车友已经电话告知我,他决定为其募捐!
   10、图片我上不上去,请愿意帮忙的车友联系我!
   11、请关注后续报告。
   
   12.因雷霆亲友现在一直关注该帖,请车友跟帖考虑亲友感受,注意措辞!谢谢大家!
鉴于雷廷事件,我将我去年起草并已经在我群实行的《随队骑行六项原则》予以公布,集思广益,希望我们安全快乐骑行!大家也可以在此讨论将来如何防范发生类似事件!谢谢!
随队骑行六项原则:
各位车友:      
    我们从不同的地方来到这里,为的是同一个目的:锻炼、减压、自虐!但绝对不是为了对我们自己和家人造成伤害。作为一个团队,必须要遵守纪律。 户外活动最大的问题就是安全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一票否决,没有任何商量余地。拒绝随队骑行六项原则的朋友,我们将不视为本骑行群队员。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对安全的蔑视或忽视,将会对我们自己和他人造成无可挽回的伤害!注意:生命只有一次! 我相信良好的纪律和执行力将会给我们带来无限的快乐!这是我们的初衷,也是我们的最终目的。      
    随队骑行六项原则:勤查车,护具全,限超车,列队行,保间距,禁脱把!      
以下为解释条款!
1、护具:      
2、不准超越领骑!              
3、必须靠右边列队骑行,不得并行和沿途交谈!           
4、列队行车与前车间距必须大于**M(根据道路情况领骑口头确定)!              
5、原则上不允许超车,如后车确需超车必须征得前方队员同意,并在其左侧超车!              
6、下坡前个人自行检查车子制动、轮组等组件是否正常,新手可以请领骑、收队、协领检查!        
7、              
8、不得脱靶骑行或骑行中接打电话(耳机除外)!  
9、不得换骑车辆!

共16条回帖只看楼主
adminaco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02   来自PC


上面这个贴子转自深圳磨房,希望广大自行车爱好者认真看一看,从中吸取惨痛的教训!

安全第一,小心骑行,是我们永恒不变的话题!

阿甘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03   来自PC


严格执行,

宁慢一分,莫抢一秒

fox5y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04   来自PC


莫贪快,骑车要小心,慎防意外生

猛于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34   来自PC


做事不能疯狂

否则害人害己

又一峰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1:53   来自PC


安全是我们活动的前提。

格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2:04   来自PC


各位TX以后要多加小心,安全为重。

肉夹馍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2:49   来自PC
忽视自己的生命,是对社会最大的潜在危害................
梁汉文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2:55   来自PC
已阅!安全第一!
913zgc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3:16   来自PC
快乐骑行,安全至上!
硕鼠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3:22   来自PC
安全骑行才会快乐````
小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3:25   来自PC
已阅.

安全是最重要的
当然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4:17   来自PC
安全第一。。。
外星人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5:30   来自PC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谨记于心!
yuya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5:51   来自PC
安全面前,任何好玩因素都要让步。
吉祥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5日 15:53   来自PC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消防工作原则也适合我们户外活动。
圆又芳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5月16日 21:06   来自PC
大部分的事故都和违章有关,所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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