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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帖子内页:为什么转走我的帖?
绿茶  楼主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0:53   来自PC

我的帖子有什么问题?别人在我的帖子里吵,你们可以删除回帖。
不管你们是否欢迎马甲,只要不违规,只要马甲说的话是有道理的,你们就应该听!马甲和其他ID应该是一样的地位的。今天你们不认识我,就说我马甲马甲,认识以后呢?我就不能换一个ID了?如果换了ID,又成了你们不会接受的马甲了?网络的无界和虚拟性在北江网一定要变成现实吗?

微微细雨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0:55   来自PC


导火线又来了!dd76001

绿茶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0:57   来自PC
原帖由 微微细雨 于 2009-8-14 00:55 发表

导火线又来了!dd76001


没炸药你怕啥?

回帖的人往我这里放炸药才可怕。
微微细雨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0   来自PC
我不怕,董存瑞是我学习的榜样!
古代风云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1   来自PC
支持绿茶,强烈要求公开刚才的贴,自己做的事、说的话怎么不敢给TX评评。
绿茶  楼主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3   来自PC
原帖由 微微细雨 于 2009-8-14 01:00 发表

我不怕,董存瑞是我学习的榜样!


那太好了,炸药包你来顶,我睡了。

各位晚安。
古代风云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5   来自PC
如果没有违犯本论坛的规章制度,管理员没有经LZ同意为什么要转走LZ的贴(这样好像不太礼貌吧),难道LZ的贴有问题吗?
微微细雨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9   来自PC
楼上的着火了!
肉夹馍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09   来自PC
dd63001 我还是什么也不说吧.........
逝水流年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33   来自PC
既然大家讨论的那么激烈,我也想说几句,毕竟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

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

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

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



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

像北江运动休闲网,它也有它的规范,所谓言论自由并非绝对的言论自由,这在所有的国家也一样。



我想说的是,这件事情的始末我不了解,所以不发表什么意见。

但是作为一个论坛,每个人都有发表言论的自由,只要不是一些有违秩序、法律、道德,一些无伤大雅的“水贴”没什么问题啊。

枯燥的生活有时也需要调剂一下,只是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胃口而已。

尽管我也不太喜欢水贴,我原来很庆幸北江网算是清远本土论坛中比较少口水贴的一个论坛,所以很喜欢这里,也喜欢在这里发表一些个人的想法,大家给我的意见和建议也很诚恳,我喜欢这些真诚的朋友。



可是,为了这样一个所谓言论自由的问题,北江的管理员们和版主们就“内讧”了起来,言语间针锋相对,相互诋毁,让人感觉这已经不是言论自由的问题,更像一场“言论自由秀”。会员们看了会有什么感想?!北江网今天能做的这么好,无须质疑,管理员和版主都有很大的功劳。何以当初团结辛苦经营起来的网站,到了今天网站已经有声有色了,曾经和睦共处、团结一致的努力就开始变味了呢?!



LZ为何要就一个过去很久的帖子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发新帖来探究的究竟?

为了这样一个问题值得让你如此苦苦执著不罢不休,甚至在论坛闹的风风雨雨?

黑豹兄为何就如此确定并指明道姓的认为是某人针对你呢?

那你们有没有考虑过,你们的争议却无形地把之前帖子的LZ推向风浪尖上,那别人的感受呢?其他会员的看法呢?

如果这位LZ发贴是想得到什么解答或证明些什么,我告诉你:公道自在人心。但,每个人都会有他自己的看法。

如果黑豹兄指正某人在诋毁你,那么证据呢?就像论坛言论要遵守规则一样,我们宣判某人做了某件不见得光的事也要有个依据。



论坛上的言论自由,大家都是平等的。但是每个人的行为修养内涵都不可能在同一水平上。

无论是发帖,还是回帖,只要不违反论坛的规定,尽管是一些低级趣味的帖子也无伤大雅。

有人喜欢发,有人也愿意看。不喜欢的人可以不发表意见,倘若你觉得那帖子没素质没品味,那么你可以很有素质很有修养的一笑置之,但不要出言诋毁。怎样才算诋毁,每个人心里都应该有把尺。



这场言论自由秀,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

如有什么地方得罪,请多多包涵。谢谢。晚安。
微微细雨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1:49   来自PC
严重同意楼上的,流言止于智者!
有米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2:24   来自PC
支持言论自由
卉蓝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8:07   来自PC
原帖由 逝水流年 于 2009-8-14 01:33 发表

既然大家讨论的那么激烈,我也想说几句,毕竟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

我们都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

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 ...


严重同意逝水流年的意见,说得好极了,希望大家宽容、自律。dd55001
晚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8:11   来自PC
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
晨嘉优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8:43   来自PC
支持:loveliness: !应该是误会吧!不要太生气哦!!
微微细雨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8:45   来自PC
楼主,你的那张贴就让它如铁达尼号般永沉海底吧,论坛再也经不起这么激烈的折腾了!
阿甘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8:58   来自PC
不明真相的路人甲
happy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9:21   来自PC
因为楼主你的贴令人情绪不安~~~~dd65001
光头李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9:38   来自PC
围观,有野睇:lol :lol
光头李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9:40   来自PC
原帖由 happy 于 2009-8-14 09:21 发表

因为楼主你的贴令人情绪不安~~~~dd65001


而家系你自己话遮,罗翻出来比大家睇下就知系米另人不安啦。
光头李鬼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8月14日 09:41   来自PC
潜水左几日,锦快就变天啦:Q :Q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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