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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ly  楼主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12:47   来自PC
第一重境界: 举头狂灌水,低头写文章。 此种境界为泡bbs的最初境界,也是混迹论坛最稚嫩的境界。刚刚上网或是第一次接触论坛的网民,突然之间发现在茫茫尘世之中竟有如此佳地--只要遵守国法板规,就完全可以在精神上过过陶潜式的田园生活,尽情抒发,可言平时不敢言之言,大可狂写平时未曾见诸铅字之作品,实在是不亦乐乎,悠哉悠哉。
第二重境界: 千锤百炼始出来,犹穿马甲半遮面。 胡吹乱泡三两下,未写文章先拍砖。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名胜有名。 同是论坛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此种境界算是混迹于bbs的第二重境界,几个回合下来,网虫发现不管自己写的文章是“丑鱼烂虾”,还是“美味佳肴”,总是有人在背后诋毁自己。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况我辈纯粹俗人一个,被强烈刺激后根本做不出唐僧东郭之状,实在是不胜其烦。再说老表高姿态只能算是向小人屈服而已。于是索性苦苦思量对策,总之不能让其影响自己在网上写作的欲望。一番观察思考后决定施展姑苏慕容家的绝学“以彼之技,还施彼身”,于是风平浪静。
第三重境界: 千山鸦飞绝,万径虫踪灭。 孤笔弄网文,独钓寒江雪。 此乃bbs生存之第三重境界。恭喜!达到此境界者已属不易,此时的网虫已经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网络写手了,想想当初刚刚出道时在坛子上被人用臭鸡蛋狂轰滥炸的烦恼,而又要坚持写手气节,绝不抄袭,坚持原创,最终凭借其三尺不烂之手成功敲出无数经典网文,被大多数网友所认可、转载,实在不容易。至此,当年常用臭鸡蛋扔自己的一些无聊家伙或许早已经戒网;或是自愧弗如;或是疲劳不堪,正与他人纠缠;至不济他仍回来骚扰,我脸早已经磨练为三尺鞋底,其最终不得不放弃与己纠缠。呜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嗟夫!此乃冰冻三尺非一日寒之功也!
第四重境界: 侠客别网将欲行,忽闻坛上灌水声。 bbs深千尺,不及网友送我情。 达到此境界者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做斑竹做到无法自拔而为了不脱离现实,不得不自拔的;另一种是一些在一定范围、一段时期内比较知名,较有影响力的网络写手。当他们决定离开论坛的时候,连平时一些作深沉状的网友这时也会站出来极力地挽留之,甚至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其在电脑前感动不已、去留两难。在“重温”过当年李白和汪伦的友情之后,其最终决定重返论坛。
第五重境界: 去年今日此板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网虫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毋庸置疑,此乃在bbs上生存之最高境界。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做到斑竹、网络写手做到最后,因为文章而结识的网上知心好友、红颜知己早已为数不少,当初上网的目的业已完成。再说夜夜上网灌水,身体早已透支,网费电话费也将告急,值此关头,切不可犹豫,正该离去。且把美好的回忆留给网友,把自己在bbs上的愉快和惆怅也都一并带走。此举好比荆轲刺秦、稽康留曲:壮士一去不复返兮。

共7条回帖只看楼主
自然风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13:08   来自PC


不问境界,只求开心,一切随缘!

梁汉文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15:45   来自PC


不问境界,只求开心,一切随缘!2

梦飞扬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15:52   来自PC
该回复已被管理员删除
当然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20:39   来自PC


结识的网上知心好友、红颜知己早已为数不少,当初上网的目的业已完成。。。

粤胜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21:17   来自PC


只想开心,不要其它

happy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9日 21:19   来自PC


自然风达到第四重境界…他的飞机派掌门人更甚…达到最高境界了…Q号停了,电话换了…

布衣  只看TA的回复
发表于 2009年10月10日 06:43   来自PC
原帖由 happy 于 2009-10-9 21:19 发表

自然风达到第四重境界…他的飞机派掌门人更甚…达到最高境界了…Q号停了,电话换了…


第四重境界: 侠客别网将欲行,忽闻坛上灌水声。 bbs深千尺,不及网友送我情。 达到此境界者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做斑竹做到无法自拔而为了不脱离现实,不得不自拔的;另一种是一些在一定范围、一段时期内比较知名,较有影响力的网络写手。当他们决定离开论坛的时候,连平时一些作深沉状的网友这时也会站出来极力地挽留之,甚至引经据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令其在电脑前感动不已、去留两难。在“重温”过当年李白和汪伦的友情之后,其最终决定重返论坛: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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